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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通告

关于补充完善国家科技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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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完善补充国家科技专家库专家信息的通知》(国科办创【2015】20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已入库专家

曾经参与过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评审的在库专家,账号由科技部信息中心通过短信、邮件通知统一发放。专家收到账号后,应及时登录国家科技专家库服务系统(http://expert.most.cn),充实完善个人信息,并提交单位审核备案。

二、新入选专家

国家科技专家库是科技创新治理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应由科技界、产业界和经济界的高层次专家组成。专家遴选着重考虑德才兼备,客观公正,作风民主,一线优先。入库专家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194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应熟悉国内外相关行业或领域的最新发展动态,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在时间和精力上能够保证完成相关咨询、评议、服务等工作。科技界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在相关领域工作五年以上。
  2.作为负责人承担过中央财政支持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项目(课题)或国家科技奖励获得者。
  3.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过10篇以上被SCI、EI、ISTP索引收录的论文。
  4.从事科技创新政策研究、战略规划制定、项目管理等工作十年以上,具有丰富的科技管理、研究和咨询服务工作经验。
  5.在主要国际学术组织中任中高级职务,或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

申请入库的专家请于2015年4月23日前将相关证明材料报送科研处,待大学科技处统一审核。通过审核者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http://program.most.gov.cn)创建专家账号并发放。今后国家科技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咨询和项目评审评估等各类专家将从专家库中抽选。请入库专家务必对信息认真核对,如有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发现,将记入个人科研信用档案。

 

 

                                         科研处

                                     201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