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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通告

关于推荐2018年度中华医学科技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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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医学科技奖管理办法》及《中华医学科技奖青年科技奖奖励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要求,为做好2018年中华医学科技奖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渠道

2018年中华医学会新设立中华医学科技奖青年科技奖。中华医学科技奖医学科学技术奖、卫生管理奖、医学科学技术普及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青年科技奖接受以下两种渠道推荐:

(一)单位推荐: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学会,有关高等院校,京内有关部委局、解放军、武警部队系统在京所属医疗、科研、预防机构等单位可作为推荐单位推荐候选项目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候选人。

(二)科学家推荐:中国科学院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中国工程院医药卫生学部及工程管理学部的中国国籍院士3人以上(含3人,具有推荐资格的院士名单以中国科学院网站www.cas.cn和中国工程院网站www.cae.cn发布的名单为准)可共同推荐1项本学科领域或所熟悉专业的医学科学技术项目或1项医学科学技术普及项目或1项卫生管理项目或1个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候选人。院士年龄不超过75岁(194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位院士每年只能推荐1项或1人。

二、推荐办法和要求

(一)推荐办法

1.中华医学科技奖推荐系统的注册和登陆入口为中华医学会网站(www.cma.org.cn)首页右下角“在线服务”栏目内的“单位在线服务”之“科技奖项目申报”,完成单位或候选人需根据我校唯一识别码自行注册。

2.完成单位使用已经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推荐系统,在线填写《中华医学科技奖推荐书》各项内容,并上传相应附件。医学科学技术普及奖推荐项目,需另外上传科普作品的电子版文件或视频文件的网络链接地址。

3.推荐项目要求整体完成或应用两年以上,即2016年1月1日前完成项目。医学科普作品应是2008年1月1日至2016年1月1日期间出版发行的作品。

4.2016、2017年连续两年推荐但未获奖的项目,本年度不能再次推荐。

5.推荐项目所含主要技术内容(包括发现点、发明点、创新点及其证明材料)应为本项目独有,且未在国家科学技术奖和中华医学科技奖获奖项目中使用过,也未在本年度中华医学科技奖其他推荐项目中使用。

6.青年科技奖推荐项目要求前三位完成人年龄均不超过45周岁,即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要求主要证明材料的知识产权应归前三位完成人及其完成单位所有。青年科技奖获奖项目主要证明材料日后不能再次用于申报青年科技奖,5年内不能再次用于申报中华医学科技奖其他奖种。

三、推荐书填写要求

因本年度的网络推荐系统与往年相比有较大的更新,请各项目完成人或候选人务必仔细阅读《2018年中华医学科技奖推荐工作手册》(附件1)和中华医学科技奖推荐系统使用说明(附件2),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要求如实、完整、准确填写推荐书内容及上传附件材料。

四、推荐工作时间节点

1. 有意申请者请于4月18日10:00前将申报意向汇总表(附件3)发送至科研处邮箱dzmk@163.net。

2. 4月20日大学

附1-2018年中华医学科技奖推荐工作手册.docx

附2-中华医学科技奖推荐系统使用说明.docx

附3-2018年中华医学科技奖推荐项目(候选人)汇总表.xls

附4-2018年中华医学科技奖推荐项目回避专家申请表.docx

科技处发放唯一识别码,候选人需根据推荐单位唯一识别码自行注册,使用已经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推荐系统,在线填写《中华医学科技奖推荐书》各项内容,系统填报截止时间为5月14日中午12点,科技处将进行限额推荐。

3. 科技处拟定于4月25-27日进行答辩遴选,请候选人提前准备答辩PPT和推荐书草稿4份。

五、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项目纸版推荐材料包括:(1)推荐书2本(原件、复印件各1本);(2)医学科学技术普及奖推荐项目需附4套科普作品。

科学家推荐项目纸版材料包括:(1)推荐书2本(原件、复印件各1本);(2)医学科学技术普及奖推荐项目需附4套科普作品。

推荐书具体要求:(1)纸版推荐书要求与推荐系统填报内容完全一致,主件从“推荐系统”导出,需带有水印,附件材料不需要再从推荐系统下载,可直接用打印或复印;(2)书面材料一律采用A4纸,单双面使用均可;(3)推荐书附件材料严格按页数要求提供;(4)推荐书主件和附件合订成一册,采用左侧胶装,不另加封面,不用塑料环,不用夹子等,主件与附件及各附件之间用彩色纸隔开。具体要求详见《2018年中华医学科技奖推荐工作手册》(附件1)。

符合“中华医学科技奖评审专家回避申请要求”且对评审专家有回避要求的推荐项目,可申请专家回避。需随纸版推荐书材料一起提交1份纸质版《2018年中华医学科技奖项目回避专家申请表》(见附件4)。